•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即将施行

    新华网北京10月5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家质检总局日前修订发布了《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根据修订后的办法,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等七类物品应当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检疫。 据了解,这个办法所称出入境人员,是指出入境的旅客(包括享有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权的外交代表)和交通工具的员工以及其他人员;办法所称携带物,是指出入境人员随身携带以及随所搭乘的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托运的物品和分离运输的物品。 根据这个办法的规定,出入境人员携带下列物品,应当申报并接受…

    其它相关消息, 政策法规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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