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穿山甲公子”说起

自从“穿山甲公子”在微博上引起热议后,网友又相继爆出了“穿山甲公主”、“穿山甲董事长”(http://news.ifeng.com/a/20170219/50710849_0.shtml )的故事。关于穿山甲的文章铺天盖地而来,从多种角度对这个小家伙做了许多报道,世界自然基金会对穿山甲做了生动形象的介绍(链接),谷歌也创作了以穿山甲为主角的小游戏作为情人节首页,与WWF一起宣传关于穿山甲保护的知识。本文则从国际贸易的角度,谈谈穿山甲的走私及非法贸易。事实上,穿山甲是世界上受到非法贸易威胁最严重的哺乳动物。
穿山甲的“黑色” 供应链
图1. 穿山甲每年被贸易的数量在数万只左右,人们主要食用它们的肉和用它们鳞片制成中药,中国和越南是两大穿山甲消费国。图片来自伦敦动物园推特
2.穿山甲目前的窘境
穿山甲的生存面临着来自人类的严重威胁。
•在我国:我国主要的穿山甲种群为中华穿山甲,曾经分布在江西、贵州、四川、云南、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省份。我国1988年将中华穿山甲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中列为极度濒危。遗憾的是早在1995年中华穿山甲在我国境内已经 “商业性灭绝” ,在广西、云南许多老人口中描述的穿山甲也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境内穿山甲数量减少了90%。再加上野外种群数量过于稀少,科研人员至今对于穿山甲的野外种群特征、生活习性也不甚了解。
•在全球:穿山甲有八个种群,亚洲和非洲各有四个。亚洲穿山甲主要分布在印度、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老挝、缅甸、尼泊尔、泰国、越南、文莱、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非洲穿山甲主要分布在西非、中非及南部非洲国家。由于亚洲国家人口众多对穿山甲的需求量大,四个亚洲穿山甲种群首先受到影响。IUCN估算,按照现在捕杀量,未来二十年印度穿山甲将减少50%,马来穿山甲将减少80%,中华穿山甲将减少90%。目前在越南北部和老挝的丛林中,穿山甲种群数量严重下降;孟加拉国内穿山甲可能已经灭绝。随着亚洲穿山甲数量减少,许多穿山甲消费国又将眼光瞄准了非洲。近年来非洲穿山甲数量在急剧减少,其中尼日利亚的穿山甲受到较大影响,该国的长尾穿山甲大量减少,而这些穿山甲最终流向中国和越南。
3.消费群体拉动的穿山甲黑色供应链
•穿山甲的窘境与消费群体拉动的黑色供应链有很大关系
在亚洲,历史上就有一个相对庞大的消费群体。而由于本地的穿山甲已经被消费所剩无几,非法商人又通过其他方式从非洲贩运。导致黑市泛滥,价格居高不下。在中国国内黑市上,活体穿山甲每只不低于10,000元人民币;冷冻穿山甲每公斤至少在500元人民币。
正是这样一个庞大的亚洲穿山甲消费群体,拉动着一个从非洲到亚洲的国际黑色供应链。
•穿山甲消费群体
目前穿山甲的主要消费国都是受传统医学影响的国家,包括中国、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等。穿山甲被大量捕杀作为食用、药用等。
由于中国的庞大人口基数与传统中医文化影响,穿山甲的消费数量巨大。我国每年消费穿山甲数量在30万只左右,其中有95%来自国外(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专家吴诗宝)。近十年来全球范围内有100万只穿山甲被捕获,其中约1/10走私到我国。我国近十年查获的穿山甲走私案件有200多起,查获活体与死体穿山甲数量15000余只(中国穿山甲贸易概述,TRAFFIC),而更多的穿山甲则通过混入一般货物内走私进入我国。
据WWF的统计,仅在2011-2013年就有11.7 – 23. 4万只穿山甲被捕杀。
•CITES公约对穿山甲的规定
1975年CITES缔约国大会上,南非穿山甲被升至附录一,四种亚洲穿山甲列入附录二,其余三种非洲穿山甲列入附录三。1994年第九届CITES缔约国大会上,4种非洲穿山甲全部被列入附录二。2000年,CITES相关缔约国达成一致,实现了所有亚洲穿山甲野生种群商业贸易“零配额” 。2016年第十七届CITES缔约国大会上,8个穿山甲种群全部由附录二升至附录一,标志着所有穿山甲及其制品的商业性贸易全部被禁止。如果之前穿山甲在附录二,穿山甲还仅是限制性贸易,在国际上形成了穿山甲的灰色供应链;那么自2017年穿山甲明确被纳入到附录一之后,任何穿山甲贸易供应链成为名副其实的 “黑色供应链” 。
•穿山甲的国际“黑色供应链”
据我们调查了解,以下是亚洲穿山甲非法走私路线。
印度、尼泊尔、巴基斯坦:主要通过陆路走私印度穿山甲,通过不丹、尼泊尔、缅甸边境最终流入中国,或由在当地的中国商人走私入境。按照目前的捕杀量估算,未来21年印度穿山甲种群将减少50%。2009-2014年间,印度境内共查获约6吨的穿山甲鳞片,这批鳞片通过印度与不丹、孟加拉国边境最终进入中国。另一条路线是印度-尼泊尔/缅甸-中国,2010-2013年共有约2吨的穿山甲鳞片在该路线上被查获。
菲律宾:当地有使用穿山甲的传统,此外主要通过海运方式走私菲律宾穿山甲到马来西亚与中国,是一条重要的海上穿山甲非法走私路线。根据CITES统计数据,2012-2015年海关查获的从菲律宾走私的穿山甲鳞片有450公斤,另外还有数十只被剥去鳞片和内脏的穿山甲死体。
从越南、老挝、缅甸、泰国、印度尼西亚捕获的中华穿山甲和马来穿山甲,最终目的地主要是中国、越南和马来西亚。这两种穿山甲是目前捕杀量最多也是种群数量下降最多的穿山甲。按照现在的捕杀量估算,未来21年中华穿山甲和马来穿山甲的种群量将会减少90%及80%。2000-2015年间,有超过15万只非法走私的中华穿山甲和马来穿山甲被查获。仅在我国某一个省份,2000年以来海关所查获的中华穿山甲和马来穿山甲鳞片就达2.6吨,其中包括220只活体穿山甲和39只死体穿山甲。
此外,中国香港由于特殊的地理条件,近几年查获的穿山甲走私案件中亦多有涉及非洲穿山甲。2014-2015年香港海关查获三起涉及穿山甲鳞片走私案件,总共达6吨之多。
穿山甲的“黑色” 供应链
图2. 根据2007-2016年案件信息绘制的穿山甲个体走私路线 By TRAFFIC China
由东南亚经由海运进入中国的走私穿山甲,通常用渔船或快艇运输;从非洲走私来的穿山甲则用大型集装箱运输,它们被伪报成“木材”等正常报关物品;我国境内走私穿山甲则通过长途货车“人货分离”或以快递形式“委托他人”进行。
4.切断穿山甲的黑色供应链:我们该做什么?
2016年,CITES缔约国大会将穿所有穿山甲种群升为附录一,禁止一切国际商业性贸易。我们应当尽快行动起来,从源头、中转和消费三方面遏制对于穿山甲的捕杀及利用。
•源头:完善立法、加大处罚,遏制对穿山甲的捕杀
穿山甲是我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禁止食用穿山甲,甲片可药用,但仅限于定点医院临床使用和中成药生产,且每年全国甲片消耗总量要控制在2.5万公斤。针对穿山甲被大量捕杀的情况与CITES的级别调整,我国立法应当尽快将穿山甲提升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实施更为严格的保护措施;同时加大惩处力度,对于捕杀、走私穿山甲的案件加重处理。同时,需要与越南、马来西亚等同样具有穿山甲消费与使用传统的国家合作,建立完善打击跨国贸易的机制。利用法律的约束与威慑力,打击走私者的投机心理和侥幸心理,切断黑色供应链,从源头上遏制穿山甲的猎捕、走私与非法交易行为。
•中转国:加强监督与追踪,减少穿山甲非法贸易行为的发生
在我国法律对于穿山甲的保护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目前仍存在大量走私穿山甲及其制品的情况,很大程度上与缺乏有效的监督与追踪手段有关。TRAFFIC研究显示,中国在2001-2014年间进口穿山甲及其制品的记录与出口国的记录差异十分大。导致这些数据差异的原因很多,但同时也向我们展示了追踪与监察上的漏洞。穿山甲走私并非局限于一个国家之内,因此在全链条上增强监督与追踪手段方能够更有效的从过程上减少非法贸易行为的发生,在穿山甲商业性贸易全部被禁止的情况下,跨国边境走私成为穿山甲贸易的一个重要手段,为此我们应加大边防检查站执法力度,加强边境巡逻,并通过培训,提高边防及海关工作人员对于辨识及侦破穿山甲非法贸易的能力;鼓励非政府组织与公众参与到监察中,可以反映或举报对于穿山甲的IUU行为等。
•消费端:通过宣传与教育,提高民众动保意识,降低穿山甲的需求量
穿山甲之所以被大量捕获与走私,与传统中医相信穿山甲有重要药用功能是分不开的。传统中医认为穿山甲鳞片入药有通经下乳等用途,东南亚国家也有食用穿山甲肉的传统。我们希望通过宣传与教育让公众了解人类对于穿山甲的消费需求已经对该物种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并通过科学手段找到替代品。从贸易链条的末端入手,降低对穿山甲的需求,是减少穿山甲走私的重要一环。
(作者:赵源坤  姬婧玉  胡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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