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年9月21日—TRAFFIC最近的调查研究发现,我国市场上穿山甲甲片非法贸易活跃,但食用穿山甲的情况已经有了显著好转。
2016年6月至7月,TRAFFIC调查人员走访了8个主要药材市场中的209家动物药材批发商,19个城市的110家中药店 ,97个收藏市场的35220个摊位和12座城市的51家餐馆;并访问了39家中文电商网站;同时,分析了2007-2016年我国查获的穿山甲案件。
调查人员共记录到74家动物药材批发商、67家中药店有甲片出售,13家工艺品店出售甲片雕件,两家餐馆售卖穿山甲肉。TRAFFIC将于今天发表《中国穿山甲贸易概述》简报公布这项调查结果。
根据我国2007年发布的《关于加强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资源保护和规范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所有核准的库存甲片仅限于700多家定点医院临床使用和获得生产资质的药企生产含甲片的中成药,因此无论是动物药材批发商暗自兜售或中药店公开销售甲片,均属于违法行为,其中18%有甲片出售的中药零售店表示,他们是从药企直接进的炮制好的甲片。
与TRAFFIC十年前的调查结果相比,中药店有甲片出售的比例从2006/2007年的82%下降到目前的62%,但药材批发市场有甲片出售的比例从12.5%上升到35%。
当被问及甲片来源时,大部分商家拒绝回答或者闪烁其词。多数声称甲片来自境外以东南亚的越南和缅甸为主,也有来自非洲。但有广西的商家认为,虽然市场上大部分称从越南进货,但实际上越南只是一个中转站,巴基斯坦来的甲片比较多。境内则集中在广西和云南省。
今年6月份,在调查的39家网站上,共记录到153条待售的甲片广告信息,由94个商家在6个网络平台上发布,另有1条穿山甲肉广告和2条活体广告。
同时,据不完全统计,2007-2016年我国执法部门共查获 209件涉及穿山甲的案件,2007-2011年年均11起,2012-2016年则升至31起。涉案穿山甲或其制品包括2405只活体,11 419只死体和34 946 千克甲片(其中香港查获19 398千克),甲片相当于约75 000只穿山甲。
由于穿山甲野外种群数量的持续减少,所有物种(非洲和亚洲各分布四种)均被IUCN认为受到威胁;《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也已将这些物种列入附录II,并对亚洲四种穿山甲的国际商业性贸易实行零配额。我国本土的中华穿山甲受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严格保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食用穿山甲被禁止。
尽管贸易受到限制,在过去的十年间,为了满足我国以及亚洲其他市场的需求,约100万只穿山甲惨遭盗猎和非法交易。
“穿山甲是世界上遭受非法贸易最严重的哺乳动物,这对其非洲和亚洲种群数量产生了毁灭性的影响。现行的法律明显无法阻止穿山甲的偷猎,应该出台全面的国际贸易禁令。” WWF 英国野生物项目首席顾问 Heather Sohl说。
最新揭露的穿山甲的非法贸易正好发生在第十七届CITES缔约国大会前,该大会将于9月24日在南非举行。在各缔约国表决的众多提案中,就包括将全部八种穿山甲提升至CITES附录I,以更有效地全面禁止国际商业性贸易。
“TRAFFIC支持将穿山甲所有种列入附录I,但是必须要各来源国和消费国配套和落实严格的国内法律,加大对非法贸易的惩处力度,否则附录的提升只是纸上谈兵。”TRAFFIC中国项目主任周非说。
穿山甲在我国一直被视为一种重要的药材以及野味,中医认为甲片有促进血液循环,刺激泌乳,消肿散脓的功效,而穿山甲肉则被认为能彰显消费者社会地位和好客之道的奢侈食物。
“穿山甲片和肉的非法贸易已经导致亚洲穿山甲种群的濒危,并也威胁到了非洲种群。我们必须加强保护,把穿山甲所有种列入CITES附录I,将所有的国际商业性贸易视为非法。同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公众教育以减少对穿山甲产品的需求。”野生救援创始人兼执行董事Peter Knights说,“就这方面而言,中国政府绝对可以在帮助支持国际联合执法行动中扮演关键角色。”
TRAFFIC的穿山甲调查报告获得了WWF 英国和野生救援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