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8日,中国,香港——TRAFFIC最新发表的一项研究结果指出,东亚地区的鱼翅贸易跟随着市场和利润而快速变化,凸显出对鲨鱼追溯体系和全球鲨鱼市场应进行更多了解的需要。

新研究凸显急需更有效的鲨鱼追溯系统和对贸易的全面了解
香港的海鮮干货店© Joyce Wu / TRAFFIC

TRAFFIC新发布的《中国大陆、香港及台湾的鱼翅及膨鱼鳃贸易》研究报告指出,鱼翅及膨鱼鳃的贸易变化很快。例如,香港占全球鱼翅贸易量的40%,然而这几年的再出口贸易却出现显著的变化:再出口到中国大陆这个传统上最大的鱼翅进口国,于2010年出现巨幅下降,但其落差随即由越南大量的进口所抵消,越南在2010、2013及2014年成为香港鱼翅的最大进口国。研究显示,越南有可能只是扮演着将鱼翅转运到其他消费市场的一个中转站的角色,这让整体情况更加复杂。

TRAFFIC高级项目官员,同时也是该报告作者之一的吴郁琪表示:“近几年贸易路线的转移意味着不能将中国大陆鱼翅进口量下降跟全球整体鱼翅及鲨鱼肉贸易下降的情况划上等号,我们必须看到更全面的数据才能了解真正的情况。”

数据记录系统的不一致增加了贸易的复杂性,意味着要规范区域内的鱼翅贸易更显困难重重,由于现在鱼翅的供应并不具备供应链追溯系统,因此无法证明鱼翅是否属于可持续及合法捕捞的来源,让情况更是雪上加霜。

此外,中国大陆、香港及台湾的店主对店内售卖的85%的鱼翅不知晓其属于哪种鲨鱼物种类别。

TRAFFIC渔业项目负责人Glenn Sant表示:“市场快速变化的复杂性,以及缺乏甚至是最基本的贸易物种及其来源的资料,更凸显了实施清晰的供应追溯系统,明确追踪贸易的物种、流向及终端市场的迫切需求。”

上个月在南非召开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缔约国大会上,丝鲨、3种长尾鲨和9种蝠鲼属物种,与之前已列入CITES附录中的5种渔业用鲨鱼和2种蝠鲼属物种,都已进入附录II的名单中。列入CITES附录后,可以通过许可证系统来保护这些物种,确保贸易是基于可持续的原则来进行。CITES大会上,各国代表也同意通过开发可追溯系统和培训,加强对列入附录的鲨鱼及蝠鲼物种的执法工作。

“CITES提供了一个绝佳机会给各国政府,开发适用于鲨鱼和蝠鲼物种从捕捞到市场供应的可追溯体系。。”Sant说道。

“追溯系统是确保鲨鱼及蝠鲼属制品来源可持续及贸易合法的关键,当消费者能从产品说明文字得知产品来源合法且可持续时,会对所选用的产品产生信赖。”

TRAFFIC过去也研发了鲨鱼物种的非致危性判定准则,CITES缔约国可借此判定相关贸易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
“为了保持鲨鱼及蝠鲼属种群持续繁衍,确保这些物种制品的贸易来源合法且可持续这点非常重要。”Glenn Sant补充说道。

注:

目前鲨鱼遭过度捕捞主要是因为全球对其高价制品包括鱼翅、鱼肉、鱼皮、鱼肝油和软骨的贸易需求;蝠鲼属种群则是因为膨鱼鳃贸易的需求。鱼翅是广受欢迎的传统佳肴,膨鱼鳃则常见于药用食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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