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ider

IUCN/TRAFFIC对CITES CoP19提案的分析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第十九届缔约方大会(CoP19)将于2022年11月14-24日在巴拿马召开

提案一:河马(Hippopotamus amphibius)从附录II升附录I

提案方:贝宁、布基纳法索、中非共和国、加蓬、几内亚、利比里亚、马里、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拒绝

提案二:将南白犀(Ceratotherium simum simum)纳米比亚种群从附录I降为带有注释的附录II

提案方: 博茨瓦纳、纳米比亚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五:非洲象(Loxodonta africana)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南非、津巴布韦种群从附录II升为附录I

提案方: 布基纳法索、赤道几内亚、马里、塞内加尔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拒绝

提案七:加拿大黑雁阿留申亚种(Branta canadensis leucopareia)从附录I降为附录II

提案方: 美国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八:将白腰鹊鸲(Kittacincla malabarica) 列入附录II

提案方: 马来西亚,新加坡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九:黄冠鹎(Pycnonotus zeylanicus)从附录II升附录I

提案方: 马来西亚、 新加坡、 美国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十:将短尾信天翁(Phoebastria albatrus)从附录I降至附录II

提案方: 美国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十一:将南美宽吻鼍(Caiman latirostris)巴西种群从附录I将至附录II

提案方: 巴西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十二:将巴拉望群岛菲律宾湾鳄种群(Crocodylus porosus)从附录Ⅰ降至附录Ⅱ,野外标本实行零出口额

提案方: 菲律宾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十三:暹罗鳄(Crocodylus siamensis)泰国种群从附录I降至附录II,野生标本实行零配额

提案方: 泰国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拒绝

提案十四:长鬣蜥(Physignathus cocincinus)列入附录II

提案方: 欧盟、越南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十五:将印度壁虎(Cyrtodactylus jeyporensis)纳入附录II

提案方: 印度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十六:将头盔守宫(Tarentola chazaliae)纳入附录II

提案方: 毛里塔尼亚、塞内加尔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拒绝

提案十七:将沙漠角蜥(Phrynosoma platyrhinos)列入附录II

提案方: 美国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拒绝

提案十八:将角蜥属(Phrynosoma spp.)整属列入附录II

提案方: 墨西哥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拒绝

提案十九:将侏儒蓝舌石龙子(Tiliqua adelaidensis)列入附录I

提案方: 澳大利亚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二十:将黃色虹蚺(Epicrates inornatus)从附录I降至附录II

提案方: 美国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二十二:将玛塔蛇颈龟/枫叶龟(Chelus fimbriata)和奥利诺科枫叶龟(Chelus orinocensis)列入附录II

提案方: 巴西、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秘鲁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二十四:将巴氏地图龟(Graptemys barbouri)、恩氏地图龟(G. ernsti)、吉氏地图龟(G. gibbonsi)、珍珠河地图龟(G. Pearlensis)和阿拉巴马地图龟(G. pulchra)列入附录II

提案方: 美国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拒绝

提案二十六:将黄额闭壳龟(Cuora galbinifrons)从附录II升至附录I

提案方: 欧盟、越南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二十七:将木纹龟属(Rhinoclemmys spp.)整属列入附录II

提案方: 巴西、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巴拿马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拒绝

提案二十八:将窄桥麝香龟(Claudius angustatus)列入附录II

提案方: 墨西哥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二十九:将动胸龟属(Kinosternon)列入附录II,其中科拉泥龟(K. cora)和瓦拉塔泥龟(K. vogti)列入附录I

提案方: 巴西、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墨西哥、巴拿马、美国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三十:将大麝香龟(Staurotypus triporcatus)和太平洋巨型麝香龟(Staurotypus salvinii)列入附录II

提案方:萨尔瓦多、墨西哥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三十二:将软鳖属(Apalone spp.)整属列入附录II

提案方:美国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拒绝

提案三十四:将跗蛙科(Centrolenidae)整科纳入附录II

提案方:阿根廷、巴西、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加蓬、几内亚、尼日尔、巴拿马、秘鲁、多哥、美国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拒绝

提案三十五:将狐猴红眼树蛙(Agalychnis lemur)列入附录II并对商业用途的野外捕捉实施零配额

提案方: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欧盟、巴拿马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三十六:将老挝疣蝾螈(Laotriton laoensis)纳入附录II并对商业用途的野外捕捉实施零配额

提案方:欧盟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三十七:将真鲨科(Carcharhinidae)整科列入附录II

提案方:孟加拉国、哥伦比亚、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欧盟、加蓬、以色列、马尔代夫、巴拿马、塞内加尔、塞舌尔、斯里兰卡、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英国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三十八:将双髻鲨科(Sphyrnidae)整科纳入附录II

提案方:巴西、哥伦比亚、厄瓜多尔、欧盟、巴拿马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三十九:将以下淡水魟鱼物种纳入附录II:华氏江魟(Potamotrygon wallacei)、利奥波德三世江魟(P. leopoldi)、白斑江魟(P. albimaculata)、亨氏江魟(P. henlei)、加布提江魟(P. jabuti)、马氏江魟(P. marquesi)和斑江魟(P. signata

提案方:巴西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拒绝

提案四十:将犁头鳐(Rhinobatidae)整科纳入附录II

提案方:以色列、肯尼亚、巴拿马、塞内加尔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四十二:将梅花参属(Thelenota)整属列入附录II

提案方:欧盟、塞舌尔、美国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四十三:修订注释#1、#4、#14和附录I中列出的兰科物种注释

提案方:加拿大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四十四:将喇叭树(风铃木属Handroanthus spp.、金铃木属Roseodendron spp.和蚁木属Tabebuia spp.)列入附录II并注释#17

提案方:哥伦比亚、欧盟、巴拿马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四十六:将缅茄(Afzelia spp.)的所有非洲种群纳入附录II和注释#17

提案方:贝宁、科特迪瓦、欧盟、利比里亚、塞内加尔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四十七:从附录II中删除北印度黄檀(Dalbergia sissoo

提案方:印度、尼泊尔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拒绝

提案四十八:将香二翅豆属(Dipteryx spp.)列入附录II,并加入新的注释,指定原木、锯木、单板、胶合板和变形木材以及种子

提案方:哥伦比亚、欧盟、巴拿马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四十九:将巴西苏木(Paubrasilia echinata)从附录II提级到附录I并添加以下注释:所有部分、衍生物和成品,包括乐器的弓,但不包括乐器及其部件、组成的巡回管弦乐队,以及根据第16.8号决议修订版中所规定的携带音乐护照的独奏音乐家。

提案方:巴西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拒绝

提案五十:将紫檀属树种的所有非洲种群列入CITES附录II,并加上注释#17,包括已经列入的物种 刺猬紫檀P. erinaceus(CoP17,无注释)和染料紫檀P. tinctorius(CoP18,注释#6)依照公约第二条第2款(a)项的规定执行。

提案方:科特迪瓦、欧盟、利比里亚、塞内加尔、多哥马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五十一:将卡雅楝属(Khaya spp.)的非洲种群列入附录II,补充注释#17“指定原木、锯木、单板、胶合板和变形木材。”

提案方:贝宁、科特迪瓦、欧盟、利比里亚、塞内加尔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提案五十二:修订列入附录II的兰科植物清单的注释(#4),增加新的g)段,内容如下:“(g) 包装好的成品和用于零售的化妆品含有Bletilla striata(白及)、 Cycnoches cooperi(雨百合肉唇兰)、Gastrodia elata(天麻)、Phalaenopsis amabilis(白蝴蝶兰)或Phalaenopsis lobbii(罗氏蝴蝶兰)的部分和衍生物”

提案方:瑞士

查看详情

我们的立场:接受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10-85321353

邮件:traffic.china@traffic.org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